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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研究制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时间:2016年06月03日    作者:党政办公室 黄生春/文    编辑:刘海波

日前,我校党委研究制订了《福建广播电视大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书记、校长以及班子其他成员的主体责任内容、工作分工以及标准和时限。

在《责任清单》中,从落实部署检查、落实廉政教育、落实选人用人、落实防治腐败、落实正风肃纪和落实严查严管等六个“落实”方面,对校党委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进行细化分解;从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办理等“四个亲自”,对校党委书记的主体责任进行细化分解;从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动配合、积极支持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对主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等方面对校长和班子其他成员的主体责任进行细化分解。

根据要求,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要在校党委的指导下,层层制定好主体责任清单,使学校各级党组织和班子成员在管党治党的各个方面,都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形成全校上下齐抓共管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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